2015年11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舉辦以“領會五中全會精神,推進稅收現代化建設”為主題的學術講堂。總局科研所所長李萬甫作主題發言,部分來自稅務系統的總局科研所特約研究員應邀參會并發言。
要謀劃稅收發展規劃,堅持改革創新為主線,以稅收現代化建設為核心,強化創新思維的統領地位,牢固樹立“法治、風險、服務、共享、共治”的稅收發展新理念。
十八屆五中全會是在中國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時期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深刻闡明了黨和國家的戰略意圖,事關“四個全面”的協調推進,描繪未來5年國家發展藍圖。深刻領會五中全會的精神實質,全面推進稅收現代化建設,是推動稅收事業科學發展的內在要求。
把五中全會的精神和要求,與制定稅收現代化實施規劃有機結合起來
五中全會的精神和要求,集中體現在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和《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當中,對研究制定稅收“十三五”規劃具有直接的指導意義和引領作用,稅收發展必須順應國家總體發展和戰略布局的目標要求,并有所作為。稅收現代化的提出,順應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要求,也是稅收事業發展的靈魂和核心。
制定稅收“十三五”發展規劃,要以五中全會精神和要求為指導,要凸顯稅收現代化六大體系的基本要求,將《建議》提出的新的發展理念及對稅收工作的具體要求,切實融入稅收發展規劃當中,體現在稅收改革、發展及制度設計的各個方面,切實成為稅收事業科學、可持續發展的綱領性文件,這是擺在稅收工作面前的重大任務。
當前,謀劃稅收發展規劃,應當堅持改革創新為主線,以稅收現代化建設為核心,強化創新思維的統領地位,牢固樹立“法治、風險、服務、共享、共治”的稅收發展新理念。法治理念注重強調法治體系與制度建設,堅持依法征稅;風險理念注重強調構建以風險為導向的稅收征管格局;服務理念注重強調以納稅人為中心,優化納稅服務;共享理念注重強調信息的整合、應用;共治理念注重強調國際稅收治理及綜合治稅體系建設。要用新的稅收發展理念,為稅收發展十三五規劃謀局布篇。
把五中全會中對稅收工作的具體要求,融入新一輪稅制改革實施方案中
《建議》中直接涉及的稅收事項有:完善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實施范圍;構建普惠性創新支持政策體系,加大稅收優惠力度;建立稅種科學、結構優化、法律健全、規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稅收制度;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完善反逃稅監管措施(國際上);加快構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完善鼓勵回饋社會、扶貧濟困的稅收政策。
上述稅收事項,有一部分已經體現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此次作了重要的重復表述,表明應當進一步加大實施力度。還有部分內容屬于《建議》新增加的內容,顯得更加重要,必須要落實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已對稅制改革形成倒逼之勢,應當借全面落實五中全會精神和要求之機,統籌規劃中共十八大以來不同階段提出的稅收改革任務,以時不我待的勇氣和信心,著力推動稅制改革前行,切實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發揮基礎性、支撐性和保障性作用。
全面認識和深入掌握五中全會提出的新的治稅要求
全面認識和深入掌握五中全會提出的新的治稅要求是新形勢下對稅收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充分彰顯出稅收對社會經濟發展全局的支撐性作用。
應構建激勵創新機制的稅收優惠。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是完善發展理念的首要要求,是實現結構轉型的核心驅動力。早在三中全會《決定》中,就已提出扶持創新發展的稅收政策訴求,近幾年來相繼出臺了鼓勵創新、創業的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但與現階段創新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地位作用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一方面,應當積極構建鼓勵創新的稅收政策體系,加大稅收優惠力度,特別是加大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稅收扶持力度,并逐步納入法制化軌道,增強其穩定性;另一方面,應當進一步加大個人所得稅相關政策的改革完善,確保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落實到科技工作者身上,從而激發創新活力。
新時期稅制改革的基本準則,彌補了現代稅收制度建設基本原則的缺失。三中全會《決定》中,確立了構建現代財政制度的基本遵循,對現代稅收制度建設總體要求并沒有單獨提出。隨著稅制改革方案的設計及稅制改革任務的推進,非常有必要系統地對現代稅收制度建設提出總體要求。這次五中全會的《建議》單獨列明“建立稅種科學、結構優化、法律健全、規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稅收制度”,為整體推進稅制改革,構建成熟、定型的現代稅收法律制度體系指明了方向。其中“稅種科學”是首次被提及,稅種科學通常是指稅種內在構成要素的配置和設計應當科學;稅種之間的功能定位及相互間的關系應當科學規范;稅種的設置及數量應當盡可能科學合理、繁簡適當。當然,各項要求之間應當有機統籌,共同指導稅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應完善反逃稅監管措施。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推動國際經濟治理體系改革完善,已成為中國作為一個大國應肩負的時代責任。全球利益共同體戰略構想的提出,為促進國際經濟秩序朝著平等公正、合作共贏的方向發展指明了方向。稅收利益作為國家主權利益的重要經濟體現,已構成近幾年20國集團峰會討論的重要議題。隨著各個國家對稅收權益的普遍關注,特別是數字經濟引起的經濟新業態的發展,包括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內的國際組織掀起了BEPS行動,即防范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計劃,從而拉開了國際社會加強稅收征管合作,構建反逃稅監管機制的大幕。當前,應當以完善國際反逃稅監管措施為契機,著力提升中國在全球稅收治理中的制度性話語權,這必將成為提升中國參與國際經濟治理話語權的一個突破口。加強與主要經濟往來國稅收協定的修訂談簽工作,有效維護中國的稅收權益。積極主動參與國際稅收領域新規則的制定,維護包括廣大發展中國家在內的稅收利益,推動多邊稅收合作的開展。完善國內有關反逃稅立法,積極與規劃接軌,提升稅收法治化水平。重大疑難案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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