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韓國免稅店買回化妝品在淘寶銷售,2012年離職空姐李某一審被認定偷逃稅款超百萬,被判有期徒刑11年,處罰金50萬元。該案二審發回重審,改判李某有期徒刑3年。3月31日上午,高院二審維持重審一審的結果。但當事人與律師均表示,此類案件外地多判緩刑。
代購本身是個中性詞語,并無原罪,然而,正如任何行為都有邊界,代購的邊界則在于需要按照規定繳納關稅。我國刑法規定的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郵寄武器、毒品等刑法另有規定物品以外的貨物、物品進出境,偷逃應繳納關稅額5萬元以上的行為。
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自用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的,海關免稅放行,超出部分須繳稅。此外,應繳稅額為累積計算,這主要是為了打擊“螞蟻搬家”式走私。
李某等人從無申報通道攜帶化妝品入境,并未向海關申報關稅,而“合作伙伴”褚某還曾兩次因此被海關行政處罰,這顯然違反了海關法規。而該類案件罪與非罪、罪輕罪重的關鍵在于偷逃應繳納關稅額的認定。
在該案原案一審中,所認定的犯罪金額分為兩部分,一是被當場查出的現貨涉及的偷逃稅款,另一部分是根據淘寶網店訂單推算的數額,這顯然對李某等人并不公平。因此,去年5月,北京市高院二審以“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此案發回重審。
在重審的一審階段,法院并未從淘寶店鋪的銷售總額、網店訂單出發,推斷逃稅額,而是根據三人被實際查獲的化妝品重新計算偷逃稅額為8萬余元,這正是無罪推定原則的具體表現,也是法律應有之義,犯罪數額的認定需要充分證據予以支持。31日,高院二審維持了原判。
根據相關規定,“偷逃應繳稅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因此,判處李某有期徒刑3年屬于在法定刑內量刑。而也有論者將該案和上海類案相比較,上海一中院判處兩名被告有期徒刑一年,并施以緩刑。
其實,兩案并非完全意義上的“同案”。首先,上海案中,其中一人有部分自首、部分如實供述情節,另一人有如實供述情節。而在北京案中,至少從目前報道看來,李某并沒有類似情節。而其同案的石某也因如實供述和從犯情節得到了一定的從輕。其次,上海案中,法院對其中一人認定為一次偷逃稅款,另一人為兩次,而北京案存在長期、多次逃稅情節,同案的褚某更曾兩次被海關行政處罰,即使其為從犯,也得到了較石某更重的刑罰。
而該案也給大家敲響了警鐘,代購和其他任何行為一樣,都不能觸及法律的紅線,如果逃避關稅,達到一定數額,就將構成犯罪。
重大疑難案件辦理
重大疑難稅務案件研討 未登記建筑合法性論證 重大疑難刑事案件研討 重大疑難行政案件論證 重大疑難民商訴訟案件重點領域
出口退稅 增值稅案 房地產稅 稅務訴訟 稅法顧問代理范圍
案件委托 法律援助 法學專家論證 專家證人出庭 司法鑒定評估關于我們
聯系我們 關于我們 法學專家 智律網 屋連網QQ/微信號
10566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