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底,為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先后頒布了: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
針對網友關注的幾個問題,回復如下:
1.是否所有小規模納稅人都適用1%的征收率?
答:雖然文件標題是“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而文件內容是針對小規模納稅人的。我理解:3月1日至5月31日,湖北省所有小規模納稅人都適用免稅政策;而湖北省以外省市所有小規模納稅人都適用3%稅率減按1%政策。
2.預繳增值稅環節能否適用1%?
答:原按照3%預繳增值稅的,改按1%預繳增值稅。
3.以前的款項能否按照1%繳稅開發票?
答:凡是納稅義務時間在3月1日之前的,不論什么時間收款開發票,都應該按照原征收率3%繳稅開票。
4.能否放棄1%的優惠政策繼續按照3%繳稅開發票?
答:目前政策中沒有規定可以放棄這個優惠政策按3%繳稅開票。按照目前政策,享受此優惠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按照1%繳稅并開具專票或普票。
5.銷售額的計算與賬務處理怎么做?
答: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直接按照減免稅后應交稅金做賬。
6.申報表如何填列?如何體現1%的征收率?
答:申報表需要體現減免稅額。通過“銷售額×3%-銷售額×2%”反映應納稅額。
7.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是否還免稅?
答:全國范圍內,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依然是免增值稅的。
8.征收率下調是否意味企業利潤增加?
答:增值稅是價外稅,減免增值稅受益的是終端消費者,中間生產商受益有限。
9.對交易價格會不會影響?
答:客戶會因為稅率下降而要求降低交易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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