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某公司上年度收到一筆財政補貼忘記入賬,現在匯算清繳前發現了,請問是計入匯算清繳中還是計入本年第一季度繳納所得稅?兩種情況那個合適?分錄如何做?
解答:
稅務處理方面:在年度匯繳申報沒有結束之前,可以計入上年度,在匯繳期申報,這樣比較合適。
會計處理方面:上年度收款未記賬,屬于會計差錯處理,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核算。第十二條 企業應當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錯,但確定前期差錯累積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發現前期差錯時,視同該項前期差錯從未發生過,從而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更正的方法。
借:銀行存款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外收入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盈余公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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