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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控稅原理及案例分析

信息來源:中國稅法專家網  文章編輯:超級管理員  發布時間:2015-10-08 12:27:51  

    所謂的制度控稅是指企業通過設置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相關的涉稅管理經營制度來規范企業的經營和管理行為,使企業經營真正規范有序,開源節流,達到控制和節約非稅收成本,最終使企業節省稅收,減少稅收風險的一種財稅管控行為。稅法專家認為,制度控稅折射出一種稅收與制度間的邏輯關系,即制度與稅收之間是辨證統一關系:制度決定了公司的經營和管理行為,公司的經營和管理行為決定企業稅收的多少。如果要讓企業進行節稅,則必須重視公司各項制度的重構和設計,充分選擇更有利于公司節稅的制度。因此,公司涉稅制度的設計是公司進行稅收籌劃的一種重要技術,公司應該重視降低稅負的涉稅制度設計,公司在制定制度時必須考慮該制度能否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

一、良好的涉稅制度是控制企業稅負的重要因素

涉稅制度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重要工具,也是企業控制稅負的重要源泉。公司常用的涉稅制度主要有:發票管理制度、采購制度、營銷制度、稅負分析制度、納稅評估制度、、稅收預算管理制度、納稅風險預警制度、納稅成本控制制度、企業納稅自查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這些涉稅制度都會影響企業的稅負。有不少公司很不重視公司涉稅制度的建設,即使重視公司制度的建設,也很少從稅收的角度來思考公司制度的設計,從而使公司承擔了不必要的稅收成本。因為從制度設計實踐來看,大部分公司的制度構建和設計工作都是由公司法律部門或公司聘請的法律顧問來完成的,而大部分法律部門或法律顧問工作者都是學法律出身的,很少是學稅收學或會計學出身的,這些法律工作者在對公司進行制度設計時根本不可能考慮給公司設計更節稅的制度。因此,當前大部分公司內部的各項制度很難起到節稅的作用。為了給公司制定更節稅的制度,從事公司制度設計時,必須從節省稅收的角度去設計公司的各項制度,使企業獲得良好制度帶來節稅的紅利。

實踐中,有不少企業通過設計良好的節稅制度而實現節稅的效果,也有不少企業因制度設計本身存在問題從而多繳稅的現象。下面以案例做詳細分析。

案例分析1:某制造企業采購制度設計不合理的涉稅成本分析

1)案情介紹

江南洪峰制造企業制定一項采購制度,制度中明確規定如下:降低企業采購成本是企業控制成本中的重中之重,為此,采購部門在采購時,必須優先選擇報價最低的供應商進行交易,在必要時,盡量選擇“不要票一個價”的采購價進行交易。20146月,該企業采購部門在采購原材料過程中,材料供應商報出兩個價格:一個是200萬元,供應商不開發票,只開收據;一個是220萬元,供應商開發票。結果該采購部負責人選擇了第一個價格,為了節約20萬元采購成本而選擇供應商不開發票。該企業所在地適用25%企業所得稅政策,請分析該企業的涉稅成本。

2)涉稅成本分析

采購中為降低采購成本而不開具發票的涉稅風險主要體現在企業無法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和企業所得稅前無法扣除成本從而使企業多繳納企業所得稅,甚至會使企業增加的稅收高于降低的采購成本。基于此分析,本案例中的制造企業由于沒有索取供應商的發票,只索取一張200萬元的收據,其增值稅進項稅額就不可以抵扣34萬元,企業所得稅稅前不可以扣除200萬元成本,因為根據國稅發[2008]40號和國稅發[2009]114號文的規定,企業沒有取得合理合法的票據,其成本不可有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所以該企業要多繳納企業所得稅50萬元,加上不能抵扣的34萬元增值稅,總共要多承擔84萬元稅收,扣除節省的采購成本20萬元,還多承擔64萬元,真是得不償失。

如果公司在采購制度中明確規定:公司在采購過程中必須見票付款或必須向供應商索取發票,則本案例中的公司就不會產生損失64萬元。

二、企業涉稅風險最終歸因于制度問題

企業涉稅風險分為多交稅和少交稅的風險,企業多交稅還是少交稅,在一定程度上都與其制定的涉稅制度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制度是企業經營中的行為準則,特別是企業的一些企業涉稅制度,是產生或控制企業稅收風險的主要因素。縱觀企業稅收風險的歷史,可以發現,公司制度決定企業經營過程,企業經營過程決定企業風險,不僅僅限于稅收風險。即企業涉稅風險或多或少都緣于公司制度。基于此分析,公司要控制稅收風險,將稅收風險控制在萌芽狀態中,公司決策層、管理層必須從制度設計和制定入手,在公司設計和制定時,應充分考慮制度執行過程中隱藏的潛在稅收風險的識別和防范,重點在公司涉稅制度的制定和設計環節,控制和防范企業的涉稅風險。如果在公司涉稅制度的制定和設計環節,沒有全面估計和控制未來的企業涉稅風險,則企業涉稅風險永遠存在,遲早會企業產生涉稅風險。

案例分析2:某銷售公司年終考核制度的涉稅成本分析

1)案情介紹

某銷售公司實行年終績效考核制度,該制度規定:銷售人員月工資為2000,年底根據銷售人員完成的銷售業績進行考核,并根據年終考核總分給予年終獎。假設公司員工張明某一年年底根據其完成的銷售業績獲得19500元年終獎金;員工李華獲得年終獎金20100元。請分析該制度考核的涉稅分析。

2)年終考核制度的涉稅成本分析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的規定,張明19500元年終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19500-(35002000]÷12=1500,查照七級個人所得稅稅率表,適用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

張明19500元年終獎金的應納稅額=[19500-(35002000]×3%0=540元,張明稅后所得為19500-540=18960元。

李華年終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20100-(35002000]÷12=1550,查照七級個人所得稅稅率表,李華年終獎金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因此,李華年終獎金20100應納稅額=[20100-(35002000]×10%105=1755,李華的稅后所得為20100-1755=18345元。

與張明相比,李華稅前獎金收入比張明多600元(2010019500),而稅后獎金收入,李華比張明少615元(1896018345)。這說明該公司的考核制度得出的考核結果是鼓勵和獎勵不積極工作的人,而不是鼓勵和激勵工作積極的人。因此,該公司的考核制度是失敗的制度,要使考核制度起到激勵工作積極的人,必須考慮到員工應負擔的個人所得稅負擔,應該設計出既能激勵工作積極的員工,又能實現員工年終獎稅后收入最大化的年終獎考核制度。

三、低稅負的涉稅制度設計是企業稅收籌劃的一種技術手段

隨著國家稅收政策的完善和稅收征管制度的規范和嚴格執行,企業從事稅收籌劃的空間越來越窄。企業要降低稅收成本,必須充分利用好國家的稅收政策,真正用好用足國家稅收政策,才是最好的稅收籌劃。而至于怎樣利用好國家稅收政策,使國家稅收政策給企業帶來真正的紅利,使企業實行節稅的好處,筆者認為可以從三方面來用好用足國家稅收政策:一是在簽訂合同時,考慮到國家稅收政策;二是公司決策層在做決策時,要充分考慮到國家稅收政策;三是公司在設計和制定涉稅制度時,要充分考慮到國家稅收政策。于是乎,設計和制定低稅負的涉稅政策是企業稅收籌劃的一項重要技術手段。企業要真正降低稅收成本,關鍵在于設計和制定低稅負的涉稅制度。

案例分析3:某制造企業設計低稅負銷售業績考核制度的涉稅成本分析

1)案情介紹

2014年初,武漢宏偉制造公司實行報酬與銷售額相掛鉤的銷售業績考核制度。該銷售業績考核制度規定:公司專職銷售人員每月底薪3500元,年終根據銷售人員完成銷售額的10%的比例兌現銷售獎。假設公司的專職銷售人員王華2014年經過努力工作,實現銷售額310萬元。按照公司銷售業績考核制度規定,王華得到31萬元的銷售獎金。請問應如何設計低稅負的銷售業績制度,使銷售人員的稅收負擔最低?

2)納稅籌劃前的分析

由于王華每月可以從公司領取3500元的底薪,因此,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王華與武漢宏偉制造公司間構成雇傭與被雇傭的關系。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的規定,在計算王華全年一次性銷售獎的個人所得稅時,應先將王華全年一次性獎金310萬元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依照七級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后再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即王華的銷售業績獎計算如下:

310000÷12=25833元,查七級個人所得稅稅率表,25833元所對應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速算扣除系數為1005,則張明應負擔的個人所得稅為:310000×25%-1005=76495(元)。

3)納稅籌劃方案

公司設計和制定降低稅負的銷售業績考核制度:公司對銷售人員的差旅費、實行實報實銷制度,同時規定,按照收入與費用匹配原則,按照銷售人員實現的銷售額的一定比例給予報銷業務招待費(開成抬頭是公司名字的餐費發票)和手機通信費用。假設在本制度下,王華實報實銷的差旅費在銷售獎金中占10%,業務招待費在銷售獎金中占15%,通信費在銷售獎金中占5%

4)納稅籌劃后的分析:

通過以上納稅籌劃的涉稅成本計算分析,王華的年終銷售獎金應該為 [310000-310000×(10%+15%+5%]= 217000元。則王華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217000×25%-1005=53245元。

由于業務招待費、差旅費、通訊費可以在武漢宏偉制造公司企業所得前扣除,所以武漢宏偉制造公司可以少繳納企業所得稅 [310000×(10%+15%+5%]×25%=23250元。比納稅籌劃前少繳納個人所得稅(76495-53245=23250元,武漢宏偉制造公司可少繳納企業所得稅23250元。

四、結論

稅法專家提醒,制度是規范一個經濟主體行為規范的總和,任何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都有各自的公司管理制度。如果從制度與稅收有無關系的角度來劃分,公司管理制度分為涉稅管理制度和非涉稅管理制度。由于公司的各項制度都會影響一個公司的成本和收入,從而影響一個公司的稅收成本。制度定江山,制度才是真正的老板,說的就是制度會嚴重影響一個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經驗成果,特別是涉稅制度會嚴重影響一個公司繳納多少稅收。因此,制度控稅的實質是利用國家稅收政策,給企業設計和制定低稅負的涉稅制度,使企業在涉稅制度的安排下進行有序的生產經營活動,達到低稅負的目的。制度控稅的思想也給企業提供了一條稅收規劃的思路,即為了讓企業實現低稅負的目的,應該多從制度上下功夫,在“只有制度才能成方圓”的理念下,給企業設計和制定各種低稅負的涉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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