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依法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擴大到30萬元以內(含30萬元),同時延長部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免征增值稅、營業稅優惠期限。
會議指出,小微企業是就業的主渠道、發展的生力軍。繼續實施定向調控,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扶持,讓積極財政政策更大發力,可以為創業創新減負,讓今天的“小微企”贏得發展的大未來。
會議決定,在落實好已出臺稅收優惠政策的同時:
一是從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擴大到30萬元以內(含30萬元)。
二是將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長至2017年底。
專
家表示,擴大稅收優惠可以更好激發小微企業的積極性,抑制經濟下滑。稅費本質是分配關系。給小微企業多留一點,國家少拿一點,這種著眼長遠的做法是“放水
養魚”。寬松的稅費環境能夠為小微企業成長提供更大空間,而這些企業做大后,會創造更多稅收,對整個經濟發展也會起到促進作用。在當前中國經濟仍面臨下行
壓力的背景下,國務院此舉釋放出進一步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減負、涵養就業潛力、為經濟發展提供持久動力的積極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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