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為出口貨物提供的收派服務有什么稅收優(yōu)惠?
解答: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重新發(fā)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9號)規(guī)定:“第二條 下列跨境服務免征增值稅:
……
(五)為出口貨物提供的郵政業(yè)服務和收派服務。”
因此,為出口貨物提供的收派服務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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