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搭建教育平臺,代收學費交付給老師,沒有收取手續費,是否具有增值稅義務?
解答: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應稅服務范圍注釋》規定:“三、部分現代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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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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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業務流程管理服務,是指依托計算機信息技術提供的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經濟管理、審計管理、稅務管理、金融支付服務、內部數據分析、內部數據挖掘、內部數據管理、內部數據使用、呼叫中心和電子商務平臺等服務的業務活動。”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下列情形,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一)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但以公益活動為目的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目前業務流程管理服務中的電子商務平臺服務,主要是指諸如淘寶一類的購物網站所提供的服務,其他網絡交易平臺,則應視為網購平臺征收增值稅,如僅只是提供產品宣傳、信息發布的渠道,則應區分具體情況,征收其他品目如廣告服務業的增值稅或者征收營業稅。該業務若符合以上文件規定,應當繳納增值稅。重大疑難案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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