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的風險有很多,其中最大的風險是出口騙稅。而隨著經濟形勢日益復雜化,出口騙稅的新型手法也層出不窮,從最普遍的借貨出口,買票騙稅,到高報價格,多報數量,以次充好,再到循環出口或出口傾倒等等,各類手法交叉重疊,也更為隱蔽、更具欺騙性。
有一些企業在不了解風險的情況下蒙受損失,甚至帶來災難性后果。因此,筆者選取了近年來涉案金額大,影響范圍廣,后果極為嚴重的出口騙稅現實案例,希望能對相關企業及其負責人帶來警示作用。
一、浙商非法吸存八千余萬騙取出口退稅
2007年10月至2012年4月, 曾被媒體譽為“中國制造的非洲拓荒者”的浙江省諸暨市知名企業家、浙商代表人物何先永名下公司達亨制衣、達亨輕紡在沒有真實貨物在深圳港口出口的情況下, 由第三方報關公司通過員工配單、制單方式,將其他不具有退稅資格企業委托報關的出口貨物以虛假出口報關。達亨制衣、達亨輕紡通過上述虛假報關方式向國稅部 門申報在深圳海關的出口額為3.89億美元。
并經人介紹高價非法購買3.4億美元用于出口外匯核銷,假裝成境外匯入的貨款。此外,為應付稅務部門檢查,公司通過被告人陳某某等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形成購入原材料的進項發票。
何先永等人共騙取出口退稅1.67億元,2015年8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何先永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二、衢州金額巨大騙取出口退稅案
在對麗新帽廠進行檢查時,“佛山市三水達興隆織造廠,30萬元,稅點6%,2.4萬元”等等相類似的字條,不斷在檢查人員面前顯現。檢查人員懷疑“稅點”應該就是支付開票方或介紹人的開票手續費,其差額應該通過銀行或現金回流到受票方賬戶或其關聯人私人賬戶。
通 過調查,崔蘭為達到騙取國家出口退稅之目的,找到麗新帽廠的負責人毛酈幸與其合作,利用從廣州市各個體工商戶或個人手中 自行采購的不具備退稅條件的未納稅服裝,假借麗新帽廠生產加工的名義,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套票作業,借用藍鷹公司或賽福公司出口退稅平臺,向衢州 市國稅局騙取出口退稅。
2009年至2011年期間,麗新帽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8186余萬元,將未納稅的410余萬件服裝虛構成已稅服裝向衢州市國稅局申報出口退稅,共騙取出口退稅1309萬元。
最終,崔蘭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1250萬元;被告人毛酈幸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35萬元;被告單位麗新帽廠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罰金50萬元;扣押在案的1054萬元作為退稅款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三、河北一省人大代表騙4.5億退稅
興弘嘉公司于2010年9月在河北省故城縣成立,注冊資金5000萬元,主營紡織服裝制造、加工、銷售及出口業務,法定代表人董某巖,后調整為郭某。實際控制人郭某勇,系河北省人大代表。
興弘嘉公司及其關聯企業故城縣弘興布業有限公司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4699份,金額33.07億元,抵扣進項稅額5.6億元;涉嫌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105份,金額5.31億元,稅額0.9億元;假報出口4.5億美元,涉嫌騙取出口退稅4.5億元。
截至目前,共抓捕犯罪嫌疑人90人,批捕27人。該案事實已基本查清,將盡快向檢察機關移送。
四、南紡股份出口騙稅上千萬元
在2010年-2011年期間,南紡股份的出口貨物單證中,經核實有54份備案單證為虛假單證,共涉及已退稅款10337407.24元。
南紡股份的上述行為定性為備案單證違法。南京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對南紡股份已取得的退稅10337407.24元予以追回。
五、騙取5469萬元出口退稅款大案
從1999年至2003年9月,福勝公司出口勞保手套共計6113萬雙,實際成交金額為2473萬美元.而蘇立勝通過外貿公司和生產企業出口的海關報關單上卻顯示,這些勞保手套的出口報關金額為6402萬美元,比實際成交金額高出3929萬美元。這意味著,蘇立勝從虛報的出口金額中,騙取了巨額出口退稅。
他指使生產廠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高報貨物出口價格,4年共騙取出口退稅5469萬元。最終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和騙取出口退稅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六、高報價格出口騙取國家出口退稅
2009年8月-2012年2月,犯罪嫌疑人顧峰等人以其控制的上海銘怡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名義,向深圳偉仕宏業電子有限公司等公司賒購CPU,套取CPU增值稅專用發票。將所購CPU不開發票打折銷售給不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經銷商和個人,所獲貨款直接通過地下錢莊匯往香港關聯公司。并將套取CPU增值稅專用發票充作進項發票,開具品名為二極管等商品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再通過其控制的20余家貿易公司,虛設多個貿易環節,將用作道具的二極管等商品價格由幾元錢人民幣逐步虛增數十倍。
再通過外貿公司將價格虛增數十倍的二極管等商品空運至香港關聯公司,在香港關聯公司使用上述地下錢莊獲取的資金向外貿公司 支付貨款后,獲取外匯核銷單。以品名為二極管等商品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外匯核銷單等單據向稅務機關申報并騙取出口退稅。最后,將空運出口至香港的二極管等 商品再以每公斤20元-28元的費用,委托走私團伙挾帶走私入境,用于循環出口騙取退稅。
顧峰騙稅團伙采用上述高報價格、循環出口等手法,出口金額2.88億余元,騙取出口退稅4200余萬元。顧峰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追究刑事責任。
七、“道具機器”循環進出口90次
他們先以A公司的名義將“道具機器”通過江蘇甲公司代理出口至臺灣某公司或A公司香港分公司,以“印刷電路板測量檢驗儀”(可退稅)的名義進行申報出口,出口價每臺約40萬美元。然后,他們利用購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根本未繳納稅款的情況下,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
此后,A公司再以江蘇乙公司作為代理公司,以B公司等作為貨主單位,將“道具機器”以“自動光學檢測儀”(零關稅稅率)的名義,向南京海關報關進口。“道具機器”進口回來后,再被運回A公司的倉庫。其間,陸某安排公司相關人員更換“道具機器”假銘牌和包裝箱,再用于A公司繼續進出口,如此循環操作。
2011年3月至2013年11月期間,陸某等人反復進出口共計90單,共騙取國家出口退稅81單,增值稅專用發票739份,稅額合計8164萬余元,價額合計5.6億余元。陸某夫婦等4人因涉嫌騙取進出口退稅罪,被批準逮捕。
八、上海:“精英企業家”騙取出口退稅8億余元
上海某公司負責人黃某、陳某很早涉足羊絨外貿,被視為“精英企業家”。截至13年10月, 該民營羊絨制品貿易企業從內蒙古、河北、遼寧等地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來平衡公司進項、銷項,為騙稅做好準備。在報關出口時,將羊毛紗線虛報為羊絨 紗線,以虛高的價格出口至香港,由同伙注冊公司接收。將這批羊毛紗線虛報為便宜的棉紗線,低價從香港進口至深圳,再由深圳運達上海循環出口。
繳獲價稅合計4000余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凍結、查封涉案資產價值人民幣1億余元,查封用于騙取出口退稅的羊毛紗線1800箱,價值人民幣2000余萬元。
九、揚州某物資貿易有限公司騙稅案
2012年10月至12月,以犯罪嫌疑人吳某、許某為首的30余人犯罪團伙分工明確、結伙作案,通過借用他人身份資料在江蘇高郵、泗洪等地注冊揚州某物資貿易有限公司、高郵市某物資貿易有限公司等7家空殼商貿公司,以虛假海關完稅憑證為進項抵扣,在無實際貨物及其他應稅勞務情況下,收取3%至7.1%的開票手續費,通過郭某等多位中間人,大肆向廣東、上海等全國14個省、直轄市的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以湖南大成科技有限公司為主的受票企業又向深圳市某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繼而由該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勾結報關行、地下錢莊,進行虛假出口,騙取出口退稅。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7073份,價稅合計8億元,稅額1.16億元,騙取出口退稅1.32億元。
十、徐州“6·20”案
2011年3月至2013年2月期間,徐州某紡織品貿易有限公司采取假報出口的欺騙手段,偽造27份海運提單,通過烏魯木齊、寧波等5個關區,假報出口234萬美元,騙取出口退稅額238萬元;從上游山東、寧波、天津、大連等地33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465份,金額35424萬元、稅額6022萬元。
通過以上案例已經揭示出了出口騙稅的極大風險性,那么如何有效地防范騙稅風險?筆 者認為,對內而言,應加強對業務員的教育,增強其法律意識,樹立牢固的出口騙稅意識,企業自身也要完善內控制度,建立健全的出口騙稅風險防范機制;對外而 言,應準確判斷外貿形勢,理性評估自身能力范圍,合理確定目標,同時加強與稅務機關退稅部門的溝通與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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